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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通知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位论文预审工作的通知
2023-02-28 16:35  

为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质量。按照内工大 研院字[2018]14号《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管理办法(试行)》和《内蒙古工业大学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MBA教育中心决定对拟参加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位论文答辩的MBA学员开展学位论文预审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本学期学位论文预审工作进行时间为2023年3月2日—4月19日

二、所有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需严格按照学术规范和论文格式要求撰写论文,已通过上学期中期考核,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并经导师审查同意后,方可进入预审环节。

三、学位论文预审工作由导师负责组织。预审专家不少于2名,应具有相应学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且至少有1名硕士生导师,学生本人导师不得担任该生的预审专家

四、预审专家应本着高度负责、科学严谨、公正客观的原则,从论文选题、文献综述、论文创新性、论文写作等方面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论文质量,并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意见表》(见附件)

五、学生于2023年4月19日17:00在新研究生管理教学管理系统中完成预审结果录入。详细录入流程请见附件。

六、预审意见处理如下:

(一)预审专家一致认为学位论文达到学位要求,并“同意申请答辩”,可进入MBA教育中心稍后组织的正式答辩申请;

(二)若预审专家提出“修改后申请答辩”意见,申请人须根据预审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确认后可进入MBA教育中心稍后组织的正式答辩申请;

(三)若有一位预审专家提出“不同意申请答辩”意见,申请人须认真修改学位论文,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确认后,由MBA教育中心做出重新预审或同意申请答辩的决定;

(四)若有两位预审专家提出“不同意申请答辩”意见,申请人不得申请本学期的答辩。

七、未参加学位论文预审工作、未通过此次论文预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录入系统或未通过学院审核者,不具备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答辩申请资格。

八、已经参加过预审并录入预审系统,且在系统中预审结果通过学院审核的,不需要进行重复录入。



附件【附件1.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意见表.docx已下载
附件【预审登记使用说明.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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