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员:
根据我校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程序,MBA教育中心对2016年12月MBA(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做如下安排:
日 期
| 工 作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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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申请阶段
9月18—24日
| MBA学员致电MBA中心(0471-6577494),提出答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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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审核阶段
9月26日
| 有意向参加此次答辩的学员必须在9月26日前检查自己的学分情况,必须满足学分要求才能申请参加此次答辩。MBA中心将于9月26日下午4:00对提出答辩申请的学员进行学分审核,未满足学分要求的学员将视为此次答辩申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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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答辩申请材料阶段
9月28—30日
| 9月30日(截止9月30日中午12点)前通过学分审核的学员需向MBA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答辩申请材料(包括:MBA专业学位审批材料,答辩申请表,论文审查意见表、论文指导纪要、匿名评阅书(左侧装订,一式四页)、中期考核表)。上述材料均在附件1-6中下载。(上述材料填写应严格参照附件8的《MBA答辩申请材料填写说明》,材料中空白的日期均不填写,一旦填写,材料自动作废。)上述申请材料纸质版打印2份,用中号长尾夹夹好(复印无效),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MBA中心(第三教学楼417),同时申请材料电子版(命名格式:学号+姓名+审批材料,如“20091578王刚审批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imutmba2015@126.com
2、答辩功能表(附件7)一式5份用小号长尾夹夹好。功能表填写严格参照附件8的《MBA答辩申请材料填写说明》,功能表中的日期不要填写,一旦填写,材料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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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答辩论文电子版10月1—7日
| 请于10月7日(截止10月7日中午12点)前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MBA+学号+姓名,如“MBA20091578王刚” )到邮箱imutmba2015@126.com学员不用提交纸质版论文。MBA中心将用此版论文提交学校研究生处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打印盲审论文。因此提交的电子论文必须保证为定稿论文,一经提交不能替换。请各位同学按照学校格式规范认真修改格式,格式规范详见附件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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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送审
答辩阶段
| 学校研究生处对MBA中心上交的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组织盲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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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
提交学位申请
材料阶段
| 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盲审的学员方可参加答辩。
MBA中心组织答辩,通过答辩的学员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评阅意见、答辩委员会意见以及学位分委员会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与完善。由MBA教育中心向研究生学院学位办交答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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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复审(校学位会前)
| 研究生学院对答辩修改后的论文进行再次检测,超过规定比例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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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未交清学费的学生请于9月30前到计财处补交学费,交费后携带票据复印件一份交到中心,具体事宜与赵老师(0471-6577494)联系。过期未交清学费的研究生不得申请答辩,本次学位会也不讨论其学位授予问题。
2、未参加学校统一图像采集的联考学员,请抓紧时间到当地新华社进行图像采集,其他单位采集的图像无效。(内蒙古新华社地址:中山东路诚信数码旁新华报社内蒙分社后楼102联系电话0471-6664069)采集之后把纸质版照片于9月30日前送到MBA教育中心。
3、未开题的同学请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一份纸质版开题报告交到中心,过期未交开题报告的,本次学位会不讨论其学位授予问题。
4、答辩申请材料中已经存在的日期,严禁擅自改动。如改动,答辩申请材料自动作废。
5、匿名评阅书严禁改变格式,改变格式的匿名评阅书自动作废。
6、所有材料不得擅自更改页码,更改页码的材料视为自动作废。
7、根据培养年限要求,2011级在职MBA本次答辩为最后答辩机会,请毕业生按时准备答辩所需材料。
以上所有准备工作请学员认真阅读,造成未能成功申请答辩的由本人自己负责!
联系电话:0471-6577494
联系人:冯老师
2016年9月7日
附件
附件1:MBA专业学位审批材料
附件2:答辩申请表
附件3:论文审查意见表
附件4:论文指导纪要
附件5:匿名评阅书
附件6:中期考核表
附件7:答辩功能表
附件8:MBA答辩申请材料填写说明
附件9:内蒙古工业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