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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规定
内蒙古工业大学MBA教育中心“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2021-06-03 17:56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提高我校MBA教育中心学生的培养质量,鼓励MBA学生刻苦钻研、勇于探索,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勇于开拓创新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评选对象

已经通过毕业答辩并表现优异的MBA学生。

第二条 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干部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为我校MBA教育发展,教学改革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学生团队和班级建设做出一定贡献;积极组织和参与MBA教育中心各项活动,在活动中勇于承担责任、大胆创新,获得了一致好评。

4.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修满学分。

5.积极组织和参加学校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具有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6.参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报MBA教育中心审批通过。

(二)优秀毕业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在校期间表现良好,积极参加体育和文娱活动,未受过任何处分;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认真,学分修满且核心课程在80分之上。

4.已经通过毕业论文答辩且答辩综合成绩在80分以上。

5.参加全国MBA案例比赛或其他MBA教育中心承认的全国性比赛并取得较好成绩的MBA学员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

6.参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报MBA教育中心审批通过。

第三条 评选程序

1.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和评审小组评审的办法。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MBA教育中心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内蒙古工业大学MBA教育中心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并将申请表纸质版交至MBA教育中心,逾期不交者将视为放弃申请。中心不接受电子邮件等其它提交形式。

3.内蒙古工业大学MBA教育中心汇总审核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名单公示,广泛征求导师、学生意见,接受监督。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第四条 奖励办法

对于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者,MBA教育中心颁发荣誉证书,并将有关申请审批材料载入MBA学生学籍档案。

第五条 附则

评选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取消其所获荣誉称号。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MBA教育中心负责解释。如本规定相关条款与上级最新规定相冲突,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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