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根据教育部学位办《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限额调整原则和测算方法》和我校研招办《关于第二批在职工程硕士复试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2014年在职硕士项目管理专业入学考试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对考生的基本素质的综合测试,是人才选拔的基础环节;第二阶段是从专业领域的视角考察考生的工作背景、成长过程、研究能力、工作状况、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专业技能等,是人才选拔的重要环节。两个阶段考试在在职硕士项目管理专业人才选拔中是一个有机整体,缺一不可。
2、复试采取差额方式进行,差额比例不高于1:1.2。
二、 复试基本要求与资格审查
1、复试基本要求
(一)报考条件符合《内蒙古工业大学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简章》要求。
(二)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的工程硕士考生, “GCT”总分介于194分和188分之间(含194分和188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名单(初审)见附件。
2、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二份
考生登录教育部“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专科毕业后取得本科学历的考生需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二份(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书面学历认证报告),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可获得上述备案表。
请将以上材料须按上述顺序一式二份装订好提交。
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务必持研招办盖章确认后返还的资格审查材料到MBA教育中心(第三教学楼417室)报到,确定复试事宜。
(二)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月16日上午8:30-11:30。未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查者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
(三)资格审查地点:教研楼311。
(四)联系人及电话:
校研招办:石老师,刘老师0471-6578901;
MBA教育中心:段老师,文老师0471-6577191。
三、考生报到
考生资格审查后请到MBA教育中心报到。
1、报到时间:2015年1月16日(周五)上午8:30-11:30。
2、报到地点:第三教学楼417室。
3、报到时所需提交材料:
校研招办盖章确认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份
4、报到流程:
(一)提交申请材料;
(二)办理复试准考证。
5、考务费用:
按照内蒙古教招考发[2005]15号文件规定的2012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考务费收取标准,确定我校在职硕士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费用合计如下:工程硕士:160元。
四、第二阶段专业课笔试与综合面试
1、专业课笔试
考试科目:《经济与管理学案例分析》
考试形式:闭卷。
考试分值: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2015年1月16日14:00—16:00。
考试地点:见复试准考证。
2、综合面试
面试形式:采取随机抽签的形式确定参加复试的小组进行面试,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
面试分值: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2015年1月16日16:10—17:30。
面试地点:见复试准考证。
面试内容:掌握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等情况;掌握专业知识情况;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维与反映能力(含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外语口语表达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领域(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面试评委:面试评委小组由3-5人组成,成员包括学校领导、管理学院教师、内蒙古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等。
面试流程:
(1)中英文自我介绍(2分钟)(介绍必须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和工作经历)。
(2)考官随机提问(4分钟)。
(3)管理基本知识和原理提问(4分钟)采取抽题目方式。需要考生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将自己在实践中处理问题的经验陈述完,以考察考生的管理背景和潜能。
(4)管理知识灵活应用问题(5分钟)。
五、复试结果与录取
1、考生综合分数成绩(100分)={(GCT成绩/400)*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00】*50%}*100。
2、按考生综合分数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复试不合格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被录取。
3、根据在职硕士项目管理专业录取限额,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网站、MBA教育中心网站进行公布。
4、考生需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中需要的信息,对个人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后果与相应的责任。
5、本招生复试办法的解释权归我校所有。
6、复试相关通知会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MBA教育中心网站和MBA教育中心微信公共平台(微信号:imut_mba,二维码见左下方)公布。
附件:取得2014年工程硕士复试资格的有学士学位考生名单(初审)
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内蒙古工业大学MBA教育中心
2015年1月12日